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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德!关键时期发布虚假口罩广告诈骗

来源: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2-02 15:07

连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牵动人心。就在全国人民齐心抗击疫情的特殊时刻,竟有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实施诈骗。1月30日,盐城警方快速侦破一起利用疫情发布虚假口罩广告实施诈骗的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保障了战“疫”期间群众的财产安全。

1月29日,响水县公安局接到举报,有人在微信朋友圈以兜售口罩为名发布虚假广告,待收取费用后将受骗人“拉黑”实施诈骗。盐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会同响水县公安局立即开展案件调查,快速锁定嫌疑人邱某,1月30日18时,警方成功在响水县城某小区门前将邱某抓获。

据邱某交代,因肺炎疫情,其近来一直宅在家中无所事事。1月27日,邱某看到微信好友小张正在朋友圈出售N90、N95口罩,遂主动联系小张,要帮小张代卖一些口罩。但小张称现在口罩比较紧张,自己都不够卖,不需要邱某帮忙。邱某从中看到了“商机”,知道因肺炎疫情导致口罩脱销,尤其是N90、N95口罩。平时对口罩一窍不通的他,决定使用小张朋友圈里图片和文字,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同时发给微信好友,声称自己有大量口罩出售,定价每个10元。待他人付款后,邱某即以第二天发货、暂时没货等理由往后拖,直至将对方“拉黑”实施诈骗。连日来,先后有四川、河南、浙江、江苏等地群众被骗。目前,嫌疑人邱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我们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发生的警情和案件,特别是可能高发的虚构商品诈骗、冒充客服诈骗和捐款诈骗,提前预判、及时预警,对利用疫情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大局稳定。”响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陈永军介绍。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务必提高防范意识:购买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最好到正规药店或相关定点机构,保证防疫用品质量的同时,也防止被骗;网络平台交易时一定要通过正规平台,谨防对方在网上发布虚假网购信息骗取钱财,对方提出提前付款的要求,或者是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就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