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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铁路综合枢纽抓拍点位补充公告

来源: 市公安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10 09:32

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已于2020年11月7日起对下述路段流动抓拍设备进行公告,因执法单位发生变更,现补充公告如下:

执法单位:南京铁路公安处交通管理支队盐城大队

序号

点位路口

方向

设备类型

1

运河路高铁站站区落客平台(东广场)

东西双向

枪机、球机联动抓拍

特此公告。

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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