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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禁毒委召开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动员部署会议

来源: 市公安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06 16:06

6月2日下午,市禁毒委召开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动员部署会议,总结成绩,分析形势,就创建第二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主任王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公安局长谢继步主持会议,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张波出席并讲话。

王荣强调,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省禁毒委、禁毒办关心支持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力投入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地、各部门要把示范城市创建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主动融入大局,保持争先势头,奋力开创新时代盐城禁毒工作新局面。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信心决心,切实增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行动自觉。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锚定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目标,以落实禁毒工作责任为核心,以推进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完善毒品治理体系为基础,持续推动全市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承担起毒品治理的政治责任,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要锚定目标任务,突出重点重抓,坚决有力把示范创建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扎实做好禁毒安保维稳。把主动防范化解涉毒风险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标准,常态开展社会面吸毒人员核查管控,严密制毒物品监管措施,落实重大会议活动禁毒安保机制,坚决守牢禁毒工作底线。要始终保持主动进攻态势。大力推进“清源断流”专项行动,统筹境内境外两个战场、网上网下两条战线,主动开展跨区域联合打击,推动突出毒品问题得到根本治理。要持续加大科技应用力度。全面融合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数字禁毒”新实践、新路径,引领带动毒品治理效能不断攀升。要全民动员共创示范城市。掀起禁毒宣传教育攻势,扩大覆盖面、突出侧重点、提升实效性,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度,努力营造全社会投身禁毒斗争、支持示范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机制建设,为示范创建有序开展提供坚强保障。全面落实“四级书记抓禁毒”和“四个层级创示范”机制,高站位压实责任,高效率推进行动,高标准提升能力,切实加强调研指导和工作考评,真正把示范创建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

谢继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王荣主任、张波总队长讲话要求,思想重视再加强、创建措施再细化、工作责任再压实,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进入全国、全省先进行列,奋力争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一要紧盯目标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全市禁毒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把禁毒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担当,持续推动盐城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要把握工作大局,慎终如始防控风险隐患。坚持底线思维,树立忧患意识,既要主动进攻、以打促防,又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以决战决胜姿态全力推进党的二十大禁毒安保维稳工作。

 三要明确目标导向,全力以赴投入创建活动。按照示范创建测评标准,坚持高标定位,加强督导推动,借鉴示范地区经验做法,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盐城实际、具有盐城特色的示范创建之路。

 四要坚持求真务实,持之以恒提升治理效能。积极构建现代化毒品问题治理体系,固化形成禁毒工作长效机制,为盐城“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保驾护航、贡献力量。

张波强调,近年来,盐城禁毒工作坚持示范创建、重点整治双轮驱动,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在全市有分量、在全省有地位、在全国有名气,争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基础扎实、优势明显。盐城市要按照省禁毒委“五大品牌”战略和“六项攻坚提升”行动部署,进一步坚定信心、勇毅笃行,努力打造全省禁毒工作新标杆。

 一要强化争先意识。坚持“有第一必争、有红旗必扛”,高效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市域毒品治理能力水平。

 二要强化创建措施。深入开展禁毒“清源断流”行动,着力完善毒品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禁毒工作实效。

 三要强化协作配合。优化市县两级禁毒办实体化运作机制,推动部门条线将示范创建工作列入整体规划,加大社会动员力度,凝聚联动共治合力。

 四要强化机制建设。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履行禁毒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考核督导、基础保障等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支撑保障。

 会上印发了《盐城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盐城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重点项目任务清单》《2022年全市禁毒工作要点》《盐城市涉羟涉毒人员核查管控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表彰了2021年度全市禁毒工作考评优胜单位、优秀成员单位以及全市首批禁毒示范镇(街道)和示范点,盐都区、阜宁县、盐南高新区禁毒委和市市场监管局作交流发言。

 市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市禁毒委负责同志,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和市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在市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禁毒委副主任,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与市主会场对应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滨海县沿海工业园区、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市突出毒品问题整治工作挂钩联系地区主要负责同志、公安派出所所长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