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宣布以下6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起算。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EDDARQAOUYMALAK,女,摩洛哥国籍,2005年6月2日出生,护照号码OT9341895,居留许可号码102920270,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1月10日。
2、HOSENMONIR,男,孟加拉国国籍,1993年2月4日出生,护照号码A11751241,居留许可号码102823421,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7月10日。
3、AHMADSHAHBAZ,男,巴基斯坦国籍,1997年7月6日出生,护照号码TD1173121,居留许可号码102823489,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7月10日。
4、MOIN-U-DINSYEDGHULAM,男,巴基斯坦国籍,1993年11月9日出生,护照号码AP0901582,居留许可号码102920220,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1月10日。
5、ULLAHMDREDOWAN,男,孟加拉国籍,1995年1月1日出生,护照号码A11379270,居留许可号码102823422,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7月10日。
6、KIMANISABINAMUKINA,女,肯尼亚国籍,2003年6月17日出生,护照号码AK1406937,居留许可号码102920221,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1月10日。
盐城市公安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