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宣布以下7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起算。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ALMAZOVARGENALMAZOVICH,男,吉尔吉斯斯坦国籍,2004年11月1日出生,护照号码PE1013547,居留许可号码102821122,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6日。
2、TOJIBOEVRAHMONJON,男,塔吉克斯坦国籍,2002年11月13日出生,护照号码403297748,居留许可号码102739072,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1日。
3、CHISKOVSKIYARTUR,男,哈萨克斯坦国籍,2005年12月9日出生,护照号码N12553124,居留许可号码102738926,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9月23日。
4、OLIMOVUMEDJON,男,塔吉克斯坦国籍,1999年12月29日出生,护照号码401626757,居留许可号码102592851,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7月20日。
5、YORZODAJURABEGI,男,塔吉克斯坦国籍,2000年1月10日出生,护照号码402025417,居留许可号码102738962,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10月7日。
6、TUICHIEVTIMUR,男,俄罗斯国籍,2005年6月18日出生,护照号码767259912,居留许可号码102920275,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0日。
7、YSMANYERSULTAN,男,哈萨克斯坦国籍,2004年6月16日出生,护照号码N15233866,居留许可号码102738953,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10月7日。
盐城市公安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