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本是保护行人安全横过马路的交通标志线。现实生活中,斑马线却成了行人们容易受伤害的地方。礼让斑马线的目的是为了交通安全,希望所有的驾驶员都能礼让斑马线,希望所有的行人都能遵守交通法规,愿我们的斑马线成为礼貌线、文明线、安全线。
斑马线未减速撞倒老人
▶以案说法:2015年9月7日早晨6时16分左右,陈某驾驶一辆小轿车,沿市区开放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盐湾便民菜场门前人行横道,撞上沿人行横道由东向西步行横过道路的刘某,致刘某受伤,车辆部分损坏。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5年9月23日死亡。
陈某驾驶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线,应该减速让行。但事实却恰恰相反,陈某驾车途经此处斑马线时,非但没有停车观察让行人先行,反而没有减速,疾驰而过撞倒刘某。
事后警方了解到,刘某妻子因病在事故发生地东侧的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刘某一大早准备步行至道路西侧为妻子买一份热腾腾的稀饭,谁知祸事从天而降,这起惨剧的发生使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案例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陈某驾车上道路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经警方认定:陈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该事故反映了机动车在途经斑马线处时不减速不让行的社会危害性。从这起事故发生前的监控录像显示,刘某走上斑马线后,有出租车、面包车、轿车等车辆陆续从刘某面前通过,却没有一辆车停在路口停止线内让行人刘某先行。
▶相关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礼让斑马线”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减速行驶”与“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这两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不礼让行人将被处罚
▶为构建文明、安全的交通出行环境,市交警支队加大对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抓拍力度,如果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驾驶人将面临5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从今年3月份起我市交警部门在市区10个路段的自动抓拍系统已经启用,截至目前已经抓拍了近万起此类违法行为。在抓拍探头设置的区域内,只要有行人踏上斑马线,探头便开始启动,且对行人的运动方向进行侦测,与此同时,垂直方向的来车也被探头锁定,这个时候,探头便处在待抓拍阶段。一旦车辆没有在斑马线前及时停下,仍旧呼啸而过,探头连拍3张照片,以此显示出车辆和行人的运动状态,为交警处罚提供必要的依据。与此同时,交警支队还要求所有路面一线民警在没有设置抓拍系统路口执勤时注意发现此类“车不让人”的违法行为,发现后立刻用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和处罚力度。
“321”操作法可避免被抓拍
▶也许有很多驾驶员朋友要问,车行驶至斑马线时该怎么开才能不被处罚?
在此向广大驾驶员朋友介绍一种“321”操作法:发现斑马线上有行人正在通过,在距离斑马线30米外时,就可以松开油门减速,到了20米外时,减速至15公里/小时,并且将脚放到刹车踏板上,10米内必须停车。而在车多的路段,看不清斑马线时,要注意路面上的菱形预告标志,并伴有震荡线,只要司机在开车过程中注意到相关标识,便可提前预知前方即将到达斑马线,做到心中有数。
警方发布礼让斑马线倡议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我市正在创办全国文明城市,礼让斑马线为建立我市文明形象有着重要的意义。作为盐城人,尤其是交通参与人,我们更要坚决响应、拥护市委、市政府关于文明城市创建的号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为此,向全市交通参与者发出如下倡议:
从现在开始,做“文明过马路、礼让斑马线”的模范;作为盐城市民,通过“爱盐城、讲文明”实践活动,努力提高个人素质,为提升盐城城市整体文明形象,贡献我们每个市民的一份力量。
遵章守法,做一个合法行路的交通参与者。自觉学习并遵守交通法规,在交通路口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过路要看红绿灯。
崇尚礼让,做一个文明行车的交通参与者。文明驾驶,礼让行人,在斑马线前自觉做到先减速、让行人,开车礼让斑马线。
热心公益,做一个志愿服务的交通参与者。主动参与交通文明公益活动,积极宣传交通法规,倡导文明礼让理念,劝阻交通不文明行为,引导交通参与者文明行路、文明行车。
来源:11月10日《盐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