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多只濒危野生动物被解救
红毛猩猩是南京红山动物园的形象代言人兼“镇园之宝”。现在,2岁多的红毛猩猩“乐乐”成为了红山动物园的“人气新星”。鲜为人知的是,和“乐乐”一起被送到红山动物园的400余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均是盐城警方在“4·22”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解救出来的。昨天,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向该专案组颁发了先进集体奖。
养鹦鹉上央视成创业明星
在响水县,“五哥”张某是一位明星人物。网上可查的资料显示,他创办的鸟业基地占地160多亩,目前有400多对、40多个鹦鹉品种。
张某早年就痴迷鸟类的研究养殖,自2009年左右开始收购、贩卖各类鹦鹉,2013年取得《国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短短几年的时间,张某就从欠着外债无力养家,逐渐变成了全国业内知名的鹦鹉培育行家。
对于自己在鹦鹉养殖行业所处的地位,张某曾说过,他是国内同行业当中,极少数可以从国外合法引进鹦鹉品种的人。张某租赁的近百亩养殖场里,设计、硬件设施都非常先进,繁殖技术也很成熟。
2014年,央视的《致富经》栏目还专门对他养殖鹦鹉致富的情况进行过报道。张某也成为了响水较有名气的创业典型人物。
论坛贩卖保护动物被调查
今年3月,在一次与在省林业厅工作的老同学的谈话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案件查处大队副大队长倪亚获悉:盐城有一个叫“五哥”的人通过网络论坛售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鹦鹉。
张某在网上用的昵称是“五哥”,只因张某在家排行老五,而“五哥”或“鹉哥”的名头在响水当地是个挺“叫得响的名号”。警方经过与林业部门核实,张某有合法的鹦鹉繁殖、驯养许可证,但无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审批手续,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在准备进养殖园侦查时,民警们发现这个鸟业基地很“神秘”,四周围墙高立,而门口、园内更是养了好几只大型猎犬,除非有预约得到张某的许可,否则外人根本无法进入。
在初查阶段,倪亚和同事们发现,张某同时使用多个QQ及微信号在网上与买家联系。让民警惊讶的是,张某不但非法贩卖鹦鹉,还出售红毛猩猩、长臂猿、黑帽悬猴、松鼠猴等哺乳动物,非法获利300多万元。
7个窝点解救野生动物
经过长达两个月的缜密侦查,市治安支队联合响水县公安局,抽调市、县两级公安机关20余名民警成立专案组,先后转战广东、广西、山东、河北、辽宁、天津、河南等十余省市。“掌握所有证据后,决定对案件涉及的7个窝点同时收网。”倪亚告诉盐城晚报记者,当时,警方一举抓获包括张某在内的犯罪嫌疑人20人,捣毁出售、收购野生动物的窝点10个。
当时盐城警方还邀请了南京红山动物园的专家到响水的鹦鹉养殖场一起参与解救。据统计,现场解救的野生动物包括国际禁止贸易、极度濒危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颈鹦鹉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包括黑帽悬猴、松鼠猴及五彩金刚、杜可波鹦鹉、灰鹦鹉等各类鹦鹉在内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20多种400余只。
被解救的红毛猩猩是全省第三只
“我们前期调查掌握的证据显示,张某手中还有一只红毛猩猩。然而,当时我们将养殖场搜了个遍也没能找到。”响水治安大队行动队长程宝海告诉盐城晚报记者,在现场,张某也极力否认他手中有红毛猩猩。
在审查阶段,警方向其展示了强大的证据链,并苦口婆心劝说,张某才承认自己非法购买、养殖了一只红毛猩猩,并将它养在一处隐蔽的出租屋里。在警方的劝说下,张某联系家人,将这只红毛猩猩送到了鸟业基地。当天晚上,红山动物园的动物专家便将这只年幼的红毛猩猩接到了红山动物园。
据张某交代,这只红毛猩猩是从东南亚国家走私过来的。张某买了这只红毛猩猩之后,将它养在身边足足有半年多时间了。这只珍贵的红毛猩猩,成了他的“金字招牌”,张某在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圈内因此享有了更高的知名度。
据了解,在全江苏,只有红山动物园拥有两只红毛猩猩。一只名叫“乐申”的红毛猩猩,还是南京红山动物园的形象代言人。这只从张某手中解救的红毛猩猩是全省第三只,年幼、活泼,弥足珍贵。
“我们给它取名叫乐乐,它今年2岁多,现在在我们动物园享受着很不错的生活条件。”昨天,红山动物园工作人员告诉盐城晚报记者,红毛猩猩智商很高,年幼的乐乐更是像小孩子一样活泼可爱,现在乐乐在动物园很受欢迎,是动物园的“人气新星”。
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属违法
据了解,张某曾经多年、多次向国家和省级林业部门申请核发进口、出售珍稀鸟类的批文,均被相关部门否决。“张某确实有驯养、繁殖多种野生鹦鹉的资质。但是,他为了获利,在通过正规渠道购得仅能用于驯养、繁殖的野生鹦鹉时,却经常私自将其贩卖。”程宝海告诉盐城晚报记者,“黑市”与“白市”巨大的差价,使得张某铤而走险,在未获得林业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非法走私、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再进行转手,高价贩卖。
“除花鸟市场常见的虎皮鹦鹉、牡丹鹦鹉这几个品种外,其它鹦鹉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得随意买卖,否则会触犯刑法。”倪亚说,市民要了解所获野生动物是否为国家法律所保护,切不可因无知而触犯法律;也不可因个人喜好,作为宠物而非法猎捕、收购,因为我国对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实行“驯养繁殖许可证”制度,凡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都应经过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批准。我国刑法对“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刑事处罚亦是十分严厉的。
因保护环境资源、严厉打击非法侵害野生动物犯罪,公安部曾就“4·22”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专门向盐城警方发来贺电。
昨天,在“盘羊二号行动”总结会上,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向“4·22”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专案组颁发了先进集体奖。
来源:11月16日《盐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