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售房宣传资料 可索赔
春节后,不少房地产开发商也积极动作,为售房准备新一轮的冲刺。然而,由于一些商品房虚假广告宣传及商品房合同纠纷投诉呈上升趋势,特别提醒,告诉你购房消费注意什么。
保留售房宣传资料 以备维权
可能很多消费者还不了解,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所提供的印刷宣传册、媒体广告等是可以成为合同的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若是将来交房时,购房者认为交房标准与售楼宣传资料严重不符,有虚假宣传嫌疑,可以根据这些资料进行索赔。因此,消费者应养成保留售房宣传资料的习惯,以备维权所需。
“订金”与“定金”要辨明
购房者在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一般都先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并且交纳一部分订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订金”和“定金”二者的法律意义有很大区别。“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如果购房者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开发商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而“订金”是一种预付款,如果购房者交付了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双方没有约定该款项具有定金性质的,则无法起到担保作用。如果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只能要求返还订金、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订金。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购房者一定要分清“订”与“定”的区别,可根据法律规定议定双方合同内容。
汽车维修保养 防“陷阱”
随着汽车的普及,有关汽车服务方面的投诉不断发生,特别是汽车维修保养方面的配件价格虚高、维修工时费虚高、配件以次充好、小故障大更换以及收费不维修的“陷阱”,令人防不胜防。
提醒广大汽车消费者:尽量多学习一些汽车原理、构造方面的知识,仔细阅读汽车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汽车维修保养手册,通过在互联网上查询、向拥有同品牌同款车型的朋友咨询等方式,了解各有关4S店的服务信誉和维修保养水平,以便汽车需要在4S店维修保养时,消费者具备一定的甄别防范和“货比三家”的能力,尽量避免被“宰”,减少损失。
维修前,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汽车维修保养手册以及“三包”凭证上填写的有关内容与修理者签订书面维修保养合同,特别是对维修项目、维修质量标准、维修费用(包括配件费用和工时费)以及提车时间等进行明确约定;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注意保存和收集包括纸质维修保养资料、宣传单、约定、承诺、影音视频等各类资料,一旦发生争议,这些资料很有可能成为重要的维权证据。发现问题,及时带上相关资料向消协、工商、质监以及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反映、投诉,依法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消费者在汽车维修保养结束时,应当注意依据本规定向修理者索要书面修理记录,并妥善保存好,作为退车、换车、包修以及日后维修保养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网络购物要理性 防忽悠
每年的“双十一”、“双十二”等总是能掀起购物狂欢节,各大网络购物平台也是发布各种预售、降价、团购信息。但狂热的消费过后,因定金问题、网购商品质量、快递服务等引发的投诉也会随之增多。为此,提倡广大消费者,网购要科学、理性、绿色低碳消费。
针对往年活动中出现的一些投诉,特别提示广大消费者特别注意——
注意价格是否明降暗升从近几年的投诉情况来看,“双十一”活动中个别商家采取抬高商品原价再打折的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消费者购买商品前,事先了解商品市场价,再对促销活动进行评估是否有实际优惠,避免被个别经营商忽悠。
注意商品质量参加促销活动的商家良莠不齐,个别不良商家会趁机抛售库存和滞销产品,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在选购时,要注意仔细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特别是其他消费者对商品的评价,不要被图片、宣传等一些虚假广告所蒙弊,消费者应做到货比三家。
注意网购风险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选择正规网站要仔细查阅网址,防止遇到假的网站上当受骗。在选择支付方式时,不要选择商家要求的货到付款方式。
《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部分网购商品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购物时,要仔细查看购物规则。包括查看所购店铺参加活动商品是否可以调换、是否可以七天无理由货退、是否延期发货等。消费后,一定要索取并保存购物凭证,对网购时的聊天内容进行截图,以作为发生纠纷时的维权依据。同时,收到商品后一定要先验货后签收,以防损失。当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时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消协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