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微信作为一种即时、便利的网络社交工具风靡全国,现有微信用户已超10亿。在带来通讯便捷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见缝插针利用微信载体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犯罪手法层出不穷,各种“微陷阱”不断翻新升级。近期,我省接报多起因“微信账号被限制”求助解封却遭遇假客服诈骗的警情,给受害人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建议各地引起重视,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遏制该类案件进一步蔓延多发。
一、近期案例
1、2018年7月5日,昆山市受害人吉某祥发现微信账号无法登录,通过百度搜索到微信客服电话“0755-36564277”,拨打后对方以收取确认身份保证金等形式骗取受害人转账7615元。后受害人被要求继续转账1万元时发现被骗报警。
2、2018年7月6日,受害人陈某强因微信被封号,在百度上搜索如何解封微信账号时搜到电话号码“0755-89822336”,误以为是微信客服电话。按对方电话提示操作,将其微信付款码给了对方,后微信绑定的银行卡被消费17506元。
3、2018年7月7日,张家港市受害人王某为解封微信号,在百度上搜索到微信客服电话“0755-89822336”,对方以帮助解封微信号为名,要求受害人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后发现微信零钱内的钱被转走,损失价值5575元。
4、2018年7月9日,响水县居民蔡某林发现微信登录失败后,通过百度搜索添加了微信昵称为“在线客服”的微信账号,后对方以确认其身份的名义让蔡某林通过微信转账到银行卡的方式骗取被害人8020元。(盐城)
二、案件特点
1、作案时间:犯罪活动依托于网络载体,作案时间灵活,全天24小时均有可能发生。
2、侵害对象:多为依赖微信交际、习惯网络求助、防范意识不强的年轻人群。
3、作案手段:犯罪分子在网上大肆传播虚假微信客服电话或微信公众号,等待受害人主动联系。以帮助受害人解决封号限制为由,诱骗受害人按照提示操作以骗取消费密码,最终达到转账或者消费目的。
4、作案人员:此类诈骗相比于其他类型的网络诈骗,手单,资金流向更难查询,犯罪分子多为熟悉网络交易的个体或者团伙,一旦得手则立即从网络消失。
三、打防难点
一是犯罪隐蔽性较强。这种冒充微信客服的犯罪手段较为新颖,加之使用虚拟身份在网上实施犯罪行为,其作案手法使得犯罪主体、过程和结果更加具有隐蔽性,更容易逃匿。
二是打击破案难度大。该类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传播速度快、犯罪成本低、形式多样且不受时空限制等特点,造成了公安机关“取证难、抓捕难、定性难、追赃难、打击难”。
三是防范意识较薄弱。当前不少年轻人群过分依赖于网络社交工具,碰到难题更加习惯于在网络上搜索信息、寻求帮助,而在享受网络生活便捷性的同时,却缺乏基本的防范心理和能力,很容易上当受骗。
四、防范对策
一是加强预防宣传。坚持预防在先原则,通过各种媒体,如微警务、微博等网络平台广泛开展防范宣传,告知群众真实的客服电话,提醒广大群众如遇到微信号被封切忌随意通过百度搜索求助,要提高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警惕性,避免财产损失。
二是加强网络监管。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网络公司、网站及运营商等平台的监管,督促其建立完善的安全系统和管理系统。同时,与网络运营商研究建立对可疑信息、链接的显性警示提醒,从源头上挤压不法分子的犯罪空间。
三是加强破案挽损。充分发挥网安、技侦、刑侦等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取不法分子使用的手机号码、银行卡账户等信息,明确资金流向,查实被骗款项的转入账户、开户信息、转账资料等,获取有价值线索,提高对此类犯罪的发现和打击能力,同时做好追赃挽损工作。
入夏以来,天气日渐炎热,受住房楼层普遍较高、防护设施不健全、幼童在家时间增多、监护人疏于看护等主客观因素影响,省内外幼童意外坠楼事件多发。此类事件具有事后责任认定难、社会舆论关注高、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特点,公安机关处置难度较大,建议各地针对性做好预警防范工作,有效遏制多发趋势。
一、近期案例
1、2018年5月4日,开封市帝湖世家小区内,5岁男性幼童从一幢高层住宅28楼跌落至2楼,致当场身亡。(河南开封)
2、2018年5月22日,3岁男童从杭州市上城区清泰南苑小区15幢六楼坠落至四楼,再从四楼坠下时幸运地被快递小哥发现并接住,男童经医院检查仅右腿骨折。
3、2018年6月1日,5岁女童从江苏省南通市白龙花苑19号楼的15楼家中阳台坠落至车库斜披当场死亡。
4、2018年6月21日,5岁男童小明从江苏省镇江句容天正理想城某栋7楼楼梯气窗坠落当场死亡;22日,又有一5岁男童从该小区6幢29楼家中窗台坠落当场死亡。
5、2018年6月25日,苏州新区白马涧花园一居民楼内,一名4岁幼童从四楼家中阳台坠落,后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多发原因
一是监护主体缺失。坠楼事件中,幼童年龄比例偏小,此类群体正处于活泼好动、安全意识淡薄、需要监护人严加看护阶段。而受监护主体单一且普遍年龄偏大、自身安全意识不强、易被家庭琐事牵扯精力等因素影响,幼童时常处于监护缺失状态,直接导致此类事件发生。
二是防护措施不细。近年来,虽然大部分家庭为防范此类事件发生,在窗户和阳台处加装了防护栏,但由于安装防护措施时没有专业人员指导、经济基础保障能力不够等原因,不少房屋仍然存在阳台栏杆缝隙偏大、飘窗没有防护设备、床椅靠窗等安全隐患,间接导致了此类事件发生。
三是天气因素影响。一方面,相较于其他三季,夏日天气炎热,受生理客观因素影响,不少年纪较大的监护人易疲困、注意力不集中,疏于对幼童的看管;另一方面,夏季气温偏高,幼童穿衣减少,更易于进行攀爬、奔跑等活动,从侧面导致了此类事件的多发。
三、防范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防范力度。要通过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平台和公安微警务、微博等新兴媒体渠道以及各社区、小区治安展板多途径加大幼童安全看护知识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警惕坠楼危机,同时要利用好户籍、出入境、车管所等单位窗口,提醒前来办证办事的群众,加强幼童监护工作,并通过社区民警开展基础工作,进一步织密“防护宣传网”。
二是强化防护设施建设。辖区群众方面,要引导住户听从专业公司指导,在阳台、窗台等重点部位无缝加装防护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防止因老旧发生松动破损,致使防护不到位。物业保安方面,要督促其积极履行职能,及时排查小区内安全风险点,加设警示标志、安装隔离及防护设施,全面消除易发生坠楼事故的安全隐患。
三是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各地公安机关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警惕新媒体时代各类信息“炸裂式”传播,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妥善处置此类事件的出发点与落脚点,结合各地实际,制定科学完备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此类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高效、妥善处置,使事件影响力被压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