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9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亭湖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现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
亭湖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学深悟透市委巡察有关工作精神,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亭湖分局成立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迮大猛同志担任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从严办”),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汉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局政治处、办公室、纪委、警务保障大队、法制大队、督察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整改等工作。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2023年3月27日,亭湖分局召开党委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专题研究具体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中共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相关单位,挂图作战、对账销号。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亭湖分局党委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迮大猛同志多次召开党委会、局务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进展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项
1、关于“打击经济犯罪手段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紧盯巡察反馈的案件,落实分局经侦大队领导班子包案负责,成立工作专班加快侦办,目前相关案件均已按照法定程序开展侦查。同时,进一步加强经侦民警业务技能培训,分管局领导定期听取在侦经济犯罪案件侦办情况,拟定工作计划,加快办案节奏,全力追赃挽损。
2、关于“‘放管服’改革存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统一部署,亭湖分局进一步扩大“盐之e警”“统一受理、集中办理”事权范围,落实各窗口单位认真做好户口迁移、首次申领身份证、长三角临时身份证、新生儿落户“跨省通办”以及户籍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等相关工作,推广线上流动人口信息自主申报和居住证件申办业务,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每月排查检查窗口单位便民服务硬件设施开展,目前,毓龙派出所和新洋港警务工作站“盐之e警”便民服务设备目前均正常运行。
3、关于“工作餐报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出台《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工作餐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餐申请范围、申请标准、审批程序,对确因执勤执法等特殊任务需要,必须由用餐人员填写《工作餐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及分管局领导审核,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财务部门对公转账,并由警务保障大队负责对每笔工作餐报支情况进行审核,从源头杜绝不规范报支工作餐的问题。
4、关于“公务用车未附用车申请单”问题的整改情况
亭湖分局已经施行公务用车网上申请程序,由用车单位通过“一网通”平台申请公务用车,由单位负责人、警务保障大队、局领导依次审核通过后,由警务保障大队登记驾驶员、车况等信息,严格履行公务用车审批手续。警务保障大队每月通报各用车单位车辆行驶里程、加油、车况等情况,确保所有公务用车使用均严格按规定申请。一旦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公车私用、违规使用公车等违反“八项规定”情况,纪委、督察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反馈。
5、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亭湖分局把保证金清退工作纳入年度执法质量考评,落实主办民警加强登记管理,由取保候审对象直接将保证金存至分局指定涉案资产管理账户,确保登记数据与平台数据一致。法制大队每月在分局网站主页发布“关于解除到期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执法提示”,提醒主办民警到期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通知被解除对象到期凭法律文书到警务保障大队领取保证金。同时,对前期保证金超期未退情况开展专项清退工作,审计发现的超期保证金已全部完成清退工作。
6、关于“往来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局警务保障大队已对往来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开展账目专项核审工作,积极对接沟通市、区财政部门,厘清往来挂账明细。目前,已通过市财政局将账务处理核销。
7、关于“违反规定无证施工”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警务保障大队全体民警学习《建筑法》《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关于项目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熟悉相关业务流程,提升项目建设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强化施工现场和监理人员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安全。
8、关于“邀请招标下浮率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亭湖分局进一步加强项目招标过程中的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一是明确采购活动由各单位提出采购要求,制定采购方案并经主管局领导同意;二是各类建设(采购)项目的预算编制按类别,分别由警务保障大队、大数据管理大队、政治处等职能部门,聘请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预算编制,并根据预算编制的金额报送分局项目管理委员会、分局局务(党委)会集中研究、审议;三是启动招标程序,根据编制的预算的金额,分别报送市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或聘请造价机构对预算进行初审。通过财政评审或造价咨询机构预算初审,得出该项目最高控制价,再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报经分局领导逐层审批后进行招标采购,并将招标控制价的制定权充分交给市场评判调控。
9、关于“干部队伍结构配备和管理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局积极对接市公安局政治部,尽快配齐分局空缺的副科级岗位和政工干部,并提请市局对人岗不适应问题进行轮岗交流。持续深化警种专业练兵、实战协同练兵、基础技能练兵,加强日常训练和对抗演练,制定实施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优化完善“吸纳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全链条管理机制,着力打造覆盖全警、结构合理、业精技强的亭湖公安人才矩阵。
10、关于“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亭湖分局全面对接区委组织部,制定《分局党组织民主(组织)生活会标准流程方案》,对组织生活议案、内容、流程进行统一规范,各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组织生活。3月30日上午,分局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分局党委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召开分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方案》,并及时报送市纪委监委审阅,邀请派员列席指导。党委班子成员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调研走访、书面征询等方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会上,党委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立足自身实际,逐人进行剖析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1、关于“对老干部党支部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分局党委会研究的四个支部标准,已经配齐8个老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对各个支部的老党员按照年龄层次进行了优化调配。4月11日,召开了老干部支部书记座谈会,听取老同志对老干部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对老干部活动场地、经费和组织生活形式达成了初步共识,开展了4月份统一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今年以来,已组建老干部合唱团、银发反诈宣传小分队,深入基层一线参与反诈宣传工作,丰富老干部党支部党员活动内容。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项
1、关于“主动作为、精准服务的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立铠厂突出治安隐患问题,属地青墩派出所主动联合城管部门、企业安保等力量,常态开展巡逻防范、隐患整治等工作。同时,增加辅警力量,加强对辖区治安要素动态采集、感知前端补盲升级等工作,辖区治安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2、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办法不够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全区电诈案件高发问题,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反诈工作,将其列为年度重点任务,锚定“减量控大”目标,最大限度凝聚宣传防范、预警劝阻、破案打击等工作合力。一是持续充实反诈中心力量。新增反诈专职辅警,保障中心高效运转;同时,按照标准要求配足配齐派出所见面劝阻力量。二是持续加强反诈宣传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反诈风暴”专项行动,组织反诈宣传活动40余场次,开展反诈专题培训14期,通过“亭湖公安微信公众号”推广反诈宣传小视频28部,全面造浓反诈宣传氛围。三是持续优化工作机制。按照“日研判、周汇总、月分析、季度讲评、年度总结”工作要求,对全区电信网络诈骗发案形势、案损情况、大额案件情况进行动态梳理,纳入分局党委每日“早碰头”研判会商内容,以“情指行”实战指令、“六盯”事项交办单,推动反诈劝阻工作落地落实、闭环提升。
关于青墩辖区出租房管理存在盲区问题,分局组织力量在青墩辖区开展出租房管理“敲门行动”,对流动人口落脚点集中的重点部位出租房逐家入户走访,全面开展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信息采集,广泛宣传《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对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能当场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非公安职能范围内的,通过居住证系统流转推送到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推动出租房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关于“抓基层、抓基础推进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警力配置。根据公安部《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基层所队改革,对五星、新兴、南洋、永丰、盐东所进行改造升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出台《全区公安机关强警提能“365”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警种部门对基层所队的业务支撑能力,按照“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要求,加强业务技能培训,通过政治理论教育培训、岗位素养培训、执法办案培训、群众工作能力培训、警务技能训练、纪律作风教育,进一步强警能、提素能、增动能。
4、关于“推进警务管理智慧化、信息化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出台《亭湖公安分局科技特派员暂行办法》,明确各单位一警一辅科技力量,由大数据管理大队牵头,每月开展智慧讲堂,从系统使用、设备操作、网络安全等方面,组织开展技术类型、应用类型的智慧讲堂,针对性解决民警平台、数据运用能力问题,今年以来已组织业务培训5次。认真落实《盐城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勤务眼)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情报指挥室、法制大队每周发布通报,进一步规范民警4G执法记录仪使用,警务督察大队督促相关单位、民警对通报问题落实整改。
5、关于“涉警投诉逐年上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局认真总结固化“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等“国字号”“省字号”典型模范的创建经验做法,引导全警见贤思齐、标榜先进,进一步提升各单位为民服务水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法言法语、现场处置等方面,分层次、分批次开展随岗培训、轮值轮训等学习培训活动。建立执法工作“每日一点评、每月一练兵”机制,由分局法制大队定期以微信、短信等方式,将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待推送给全体办案民警。结合周调度会议制度,定期开展“短、平、快”式的执法焦点问题培训小课堂,不断提高民警执法能力水平。
6、关于“简单案件快捷办理不达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局已将简单案件快捷办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督促各办案单位对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符合条件的简单案件,实行快捷办理,并由法制大队每季度对全局简单案件快捷办理情况进行督导通报,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7、关于“少数民警履职不尽职”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局坚持将群众反映意见作为检验民警履职“风向标”,依托“全访评”民意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查处落实,对易引起群众不满意的敏感警情进行实时监督;实时下发各单位执法问题清单,明确工作要求和整改时限;对问题高发的单位和个人,适时提请领导约谈,说明情况、剖析原因;组织开展随岗培训、轮值轮训等学习培训活动,倒逼民警进一步规范源头执法工作。
8、关于“管党治警责任落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3月16日,分局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队伍建设攻坚年动员部署会,回顾总结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成效,深入分析当前队伍工作形势,对2023年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队伍建设攻坚年重点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分局重点打造队伍管理中心,组建派驻专职法制员和兼职纪检监察队伍,持续深化构建新时代亭湖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
9、关于“责任追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局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沟通对接,灵活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开展执纪问责工作;对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出现的执法错误,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和《盐城市公安机关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对民警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刚性问责,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震慑效应。
10、关于“案件侦办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局实行警情全量巡查回访,对刑事未结案件开展全程盯案,实现警情日清零、立案月清仓、积案季清底;持续开展“执法顽疾”专项整治,重点查纠隐瞒案件、怠于侦查、保而不审、挂案不处、违规调解、涉案财物管理混乱等突出执法问题。
11、关于“办案效率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经侦个案办案效率不高问题,分局经侦大队已成立工作小组,加大相关案件侦办攻坚力度,组织力量查找摸清涉案人员,加快完成案件外围取证工作,拟组织对犯罪嫌疑人开展审查工作,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2、关于“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实行刑事案件全部进执法办案中心办理,案审民警同步上案,以审核关口前移,进一步强化案情分析、审讯指导、法律适用。二是开展执法办案积分评定,以正向激励制度鼓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快办案,进一步提升法律素养和能力水平。三是开展执法质量月考核讲评,通过考核杠杆督促民警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源头执法、案件办理等业务能力水平。
13、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市局党委、区委《2023年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分局于4月26日制定出台《2023年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党委党的理论知识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理论知识学习。同时,在分局主页发布《进一步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报送意识形态领域月度风险点排查报告。
14、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局党委深入开展自查自纠,3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一岗双责”落实不扎实问题,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5月4日,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迮大猛给分局青年民警讲授专题党课,要求锻造过硬的“政治品格”、培育过硬的“职业精神”、扛起过硬的“责任担当”、守牢过硬的“纪律底线”。分局党委成员先后到挂钩单位开展调研活动、参加组织生活,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
15、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4月26日,亭湖分局出台《2023年全区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印发《2023年度区级机关党建工作三级责任清单》,全面推行“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方法,对照责任清单抓好工作任务落实。4月26日下午,分局召开全区党务工作者培训班,邀请市局机关党委黄福南给全体教导员、党务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发展对象培训授课。4月下旬,邀请市局机关党委先后到五星、文峰等派出所党支部进行现场指导和送学上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和整改。落实青墩派出所专门制定学习计划,按期专门组织党内生活学习,每周安排时间进行统一政治学习,对出差在外民警实行线上学习方式,进一步丰富党内生活内容,加强督导检查,把学习落到实处。
16、关于“述职述廉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局党委严格审核各单位述职述廉报告,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述职述廉工作,加强党内监督,深入剖析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进一步加强党内廉政建设,切实做到以党建带队建,增强党员干部自我约束力,提高队伍凝聚力。
17、关于“辅警队伍的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局制定完善《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警务辅助人员问责办法(试行)》等工作规范,要求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队伍形势分析会,进一步加强辅警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并向分局辅警办提交分析报告。
(三)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亭湖分局共接到市委巡察组交办信访件2件,均已核否,并已做好与信访人员的沟通解释工作。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亭湖分局党委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有关要求,针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结合全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建立健全“一个具体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个牵头部门、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的“五个一”工作机制,按照整改方案具体问题整改时限、措施、分工,把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一是持续发力,抓实整改措施。对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大整改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逐项查漏补缺,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巩固成果,推动建章立制。围绕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剖析背后深层次原因,查摆监督管理体系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 完善体系建设、填补制度漏洞,形成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
三是立足实际,推进效果转化。把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契机,立足公安主责主业,进一步优化打击违法犯罪、强化治安防控、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窗口服务等工作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221033;邮政信箱:盐城市亭湖区长亭路1号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电子邮箱:thgajyz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