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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公安局盐南高新区分局委员会
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公安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13 17:1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9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以坚决态度、务实作风、果断措施全面抓好落实。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收到反馈意见后,分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通报问题、统一思想,对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巡察整改进行动员部署。会后成立由分局“一把手”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局政治处、纪委(督察大队)、办公室、警保大队、法制大队常态进驻,统筹抓好整改工作,形成了党委书记亲自负责、职能部门牵头整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促、工作专班狠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为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二)落细落实整改措施。在认真组织讨论、全面排查分析基础上,分局党委经过多次研究,并在上级纪检、组织、巡察部门精心指导下,制定分局整改方案,对照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逐条拿出刚性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分局主要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推进整改工作,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2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每周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纪检督察部门主动履行监督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督察的重要内容,常态跟踪问效,针对节点要求和发现问题及时下发《巡察工作提示单》,对履责不到位的单位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确保整改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筑牢筑实巡察成效。坚持“具体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整改、系统治理整改”逐级递进、层层推进,既立足当下、聚焦问题,实施“一事一策”“一人一策”,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实行重点重抓,确保立竿见影;又着眼长远、举一反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正本清源,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决策、执行、落实、监管和问责一体化,力求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截至目前,巡察指出的三个方面九大项28条具体问题,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21条,已按时序取得明显成效7条,修改完善制度4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深化公安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聚焦实践“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建立派出所权责清单、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和基础信息采录清单,优化打处绩效;分局2022年底建成并实体化运行一体化平安服务中心,升级打造“三网三格三情”融合中心,为“主防”工作提供支撑,切实为派出所减压赋能;二是进一步保障和优化派出所基层警务力量,派出所民警、社区民警、社区辅警全部按要求配备到位。

2、关于“接处警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接处警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对每日警情数据全量管理,现场监督、实时纠正接处警源头问题119个;二是围绕接处警、现场执法举办4期培训,对问题警情常态开展“一案一讲评、一事一剖析”,切实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三是坚持民意导向,依托“全访评”民意监测系统,强化接处警工作回访,严格问题警情整改反馈,实时通报曝光。今年以来,执法问题总量同比下降30%,执法问题销号整改率达95%,整改后接处警满意率达99.84%。

3、关于“违规办案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部署开展“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案件办理、守牢安全底线”暨“清风3号”专项执法监督行动,发布执法监督通报22期,开展执法考评3次,整改执法问题61个;二是充分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作用,不断深化公检协作,建立健全状况数据研判、线索通报、联合核查、整改纠错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实施案管中心“日巡查、周研判、月考评”运行模式,建立民警执法档案,严格落实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存在严重执法问题的案件,实行“一案四查”,严肃问责追究相关人员执法过错责任;四是充分发挥信访投诉举报“窗口”作用,组织开展信访案件集中评查,刊发专期通报1期,督促整改执法慢作为问题9起,对6名民警予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或批评教育。

4、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组织开展取保候审保证金集中清退专项行动,保证金退还问题全部“清零”;二是设立唯一专用账户,将所有涉案款统一转存至该账户,注销其他银行账户;三是健全完善内控机制,着力消除问题产生的根源,推动常治长效、规范管理。

5、关于“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职责任务;二是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通报问题、分析形势,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三查三问”专项行动,定期自查问缺、动态抽查问实、纵深督查问效,按时上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报告和工作情况报告;四是由主要领导牵头,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内容纳入每周例会,常态会办研究。

6、关于“压力传导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3月20日召开2022年度全区公安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对各支部书记抓党建抓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公开评议;二是不断完善学习教育激励、评价机制,分局纪委、政治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基层党组织政治学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强化学习制度执行中养成习惯、形成自觉;三是不断优化基层班子结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暂未配备双主官的基层所队,全部配备副教导员,举办政工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明确主责主业,确保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有人问、有人管。

7、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民警伙食费缴纳问题,从2022年10月起启用人脸识别支付系统,民警就餐一律实行刷脸付费;二是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开展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专题培训,对《盐城市公安局机关公务接待用餐管理暂行办法》《盐城市公安局经费报销指南》等规定进行再学习再强调,明确公务接待报支范围、流程及报销要求,严格执行开支预算审批和接待公函、审批单、清单、菜单、发票“五单合一”报销等规章制度。

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个人借款核算严格要求、形成制度,所有借款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严格控制大额备用金借款;二是组织两次固定资产集中清查行动,全面整改存在问题,将办公物资和警用装备单件金额在1000元及以上的物资全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并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资产件件入账,不流失、不漏记;三是对巡察指出的见义勇为资金划转问题进行回头看,明确划转规范要求,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同时吸取教训、严格要求,确保今年以来费用支出必打报告、必签字审批。

9、关于“费用支出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食堂采购,特别是就个人承包的派出所食堂存在的报账问题,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了解相关财务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报账手续;二是完善入账凭证,将未及时入账的汽油费发票入账,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规范,按期入账;三是健全完善财务审核审批制度,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食堂采购、车辆油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报销手续,严防“跑冒滴漏”;四是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管理,严格使用范围,确保每笔见义勇为资金使用符合规范要求;五是组织各部门政工主官、内勤学习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执勤岗位津贴发放的标准和要求,健全完善审核发放流程,确保依法依规发放,杜绝重复报支。

10、关于“政府采购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认真学习贯彻政府采购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采购方式、细化采购流程、规范采购行为。关于分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原协议4月份已到期,5月20日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已重新确定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单位。

11、关于“招标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加强与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对接沟通,梳理分析存在问题,主动接受监督的同时,协同相关部门强化招标控制价精细管理,规范编制采购招标等文书、文件,确保下浮率符合市场规律、符合行业规定。

12、关于“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履约保证金未缴纳”问题,督促正在实施的项目中标单位补缴或提供保函凭证,同时组织项目建设和采购负责人学习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编制采购招标等文书、文件,明确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和方式,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针对“货物进场验收不及时确认”问题,对相关手续逐一完善,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后续项目中严格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按照招标合同要求压实监理责任,完善货物进场验收程序,严格把关审核,确保设备符合招标参数;三是暂停被通报项目设计费付款,加强与区审计、招标、财政等部门对接协调,待政府审计后进行最终结算。

13、关于“学习贯彻上级精神没有入心入脑”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党内法规和系列重要文件,进一步完善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在党委中心组学习资料中开辟专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文件;二是在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多次对学习纪律进行强调重申,加强讨论交流,由主要领导对党委班子成员心得体会审核把关,切实提升理论水平,坚决杜绝照抄照搬现象。

14、关于“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领导至所在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并至挂钩支部指导组织生活会;二是从严把关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材料,在上半年党建巡查中,对今年各支部发言提纲、谈话材料等组织生活会材料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内容,确保红脸出汗。

15、关于“党委会议事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分局党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议事范围、程序和要求,严格“三重一大”等事项决策程序;二是加强会前酝酿、会中讨论、会后落实,切实提升议事质量;三是组织党委会记录民警进行业务学习培训,确保会议记录表达准确、书面整洁。

16、关于“党支部设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专门下发《关于开展支部选举(补选)工作的通知》,结合干部人事调整,督促指导各相关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改选支部委员,及时发文任命支部书记,确保支部结构完整准确。截至5月底,所有支部均已改选完毕。

17、关于“党建述职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3月份,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进一步明确述职内容和要求,各基层支部书记向分局党委报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分局党委书记逐一进行点评;4月份,开展党建工作台账专项检查,通报整改存在问题,切实提高各党支部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的能力水平。

18、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书记项目”为抓手开展基层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会议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二是组织各党支部专题学习《盐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手册》,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努力提高党务业务能力;三是对2018年以来发展党员材料回头看,整改存在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各个环节的检查指导,常态组织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

19、关于“内设机构班子配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积极向市局争取干部配备,进一步配齐配全行政、政工双主官。同时做好政工后备干部培养,对暂不能配备双主官的部门,及时配备副教导员履行教导员职责,负责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政工业务。经调整,分局目前已对暂不能配备双主官的部门,均配备了副教导员。

20、关于“干部培养交流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民警岗位交流机制,坚持“基层所需、实战所要”原则,不断优化基层所队干部配备,并持续加强轮岗交流。

21、关于“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交流程序,确保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有序开展干部选拔;二是进一步完善部门测评、考察方式方法,视情扩大征求意见范围,确保精准画像、精准识人,为科学选人用人提供依据。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扫黑除恶组织推进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协同区政法委研究制定《2023年全区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推动系统治理和齐抓共管;二是始终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3起现行传统涉黑恶案件均第一时间破案,破案率达100%,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省级交办2条扫黑除恶线索全部办结;三是加强专业力量建设,分局扫黑办新增一名青年骨干,先后组织3次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全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能力水平。年内还将召开职能部门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健全“打、防、建”综合治理体系和部门沟通联动机制。

2、关于“平安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盐南辖区内网约房、私人影院、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业态开展集中清查摸排行动,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减量控大”集中宣防工作,召集17家银行安全监管部门座谈会,强化警银合作、源头管控;在高职院校、商业街区、居民小区组织三轮集中宣传活动,高效处置预警劝阻指令20000余条,避免群众损失300余万;集中优势警力开展“盐靖·反诈风暴”系列集中收网行动,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106名,为电诈案件受害人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5.8”特大电诈专案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成功端掉“玉赫”证书挂靠网络诈骗团伙;年内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破案率提升至14.4%;三是深入推进“盐靖·2023首季侦防”“清风2023”等专项行动,对全区歌舞娱乐、洗浴按摩场所开展多频次、“拉网式”、“兜底翻”集中清查,紧盯涉黄警情突出的重点场所楼宇,部署开展“清流行动”,严厉打击涉黄违法犯罪,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3、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坚持破案与追赃并重的理念,将追赃挽损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通过资金流、信息流,深挖犯罪线索,追查案件赃物赃款流向,确保实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今年以来,传统侵财案件破案率66.7%,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先后为27起案件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108万元,同比上升22%。

4、关于“弱势群体保护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主动加强与区妇联、团委等部门及街道社区联系,建立线索联合核查研判、警情联动出警处置等协同配合机制完善;二是对近年来涉精神病、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警情线索进行梳理分析研判,对接报的失踪妇女儿童等警情全面回访问询情况,存在风险的及时落实核查,积极稳妥处置;三是组织基层所队开展《江苏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对涉及弱势群体警情处置的规范化水平。

5、关于“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有欠缺”问题的处置。

一是组织两轮“清风”行动,对部分案件存在拖案不查、保而不侦的问题,下发《执法交办单》13份,推动一批久拖不决的案件顺利进入程序;二是发文明确各执法单位专兼职法制员,落实法制员盯案机制,有效提升案件监管质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法律规定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机制,运用典型案例教学、执法视频演示片、庭审观摩等方式,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切实提升一线民警执法办案能力。今年以来分局移诉总量明显上升,办案周期明显提速。

6、关于“日常监督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上级部署要求,深入调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全面查找日常监督薄弱环节,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排摸工作;二是建好用好分局全面从严治警“云监督”平台,加强各类监督数据归并分析,先后编发监督周报、专刊10期,下发督办通知单37份,通报整改各类问题77个。积极构建对单位和个人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落实三色管理,推动实现精准预警、精准管控;三是紧盯节假日、“510”节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并组织民警观看《正风肃纪在行动3》作风建设通报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强化民警纪律规矩意识;四是用好用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先后党纪处分1人、谈话诫勉3人、批评教育12人次,记分警示10人次,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

7、关于“前期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实施后部分取消或无法实施的项目,在审计、结算过程中,按规定予以扣除;二是对部分无法安装、使用的设备,督促施工单位供货安装调试,供货后由甲方和使用单位对产品性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使用要求;三是健全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事前加强需求分析和调研,充分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2022年8月29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开展巡察期间,共交办我局8件信访件,我局均已按期核查办结并具书面报告反馈。同时我局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充分发挥信访投诉举报深挖队伍问题线索的“窗口”作用,主动“跨前一步”,健全完善经常性信访案件评查、违法违纪线索核查、执法过错瑕疵纠正补正以及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常态开展信访突出问题研判分析,加强通报警示,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软实力”,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民解难。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上级部署要求,紧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这个关键,聚焦反馈意见,持之以恒抓好维护社会稳定、防控安全风险、强化队伍攻坚各项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推进实施,一点一滴抓出成果,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真正让市委放心、让群众满意。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全警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时刻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筑牢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

二是进一步深化问题整改。分局党委以上率下,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跟踪督促问效,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认真对待、严肃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仍需持续深化整改的任务,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确保各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相结合,紧盯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深层次原因,全面查找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工作偏差,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常态化长效化整改。

三是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把巡察成果与提升政治建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和公安工作整体水平相结合,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牵引,大力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坚不可摧的“战斗堡垒”;扎实开展“队伍建设攻坚年”活动,坚持不懈正风肃纪,不断完善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锻造党和人民放心的公安铁军;紧紧围绕分局年初确定的“一升两降三提升五争创”工作目标,深化“六大警务”,优化“六大实战机制”,推动上级各项部署在盐南公安率先落地见效,奋力书写公安工作现代化盐南实践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661231;邮政信箱2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