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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公安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13 17:1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9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和工程领域专项巡察。2023年2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认真对待、扎实整改,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促长效,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市委巡察反馈会后,市局党委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市局第一时间成立由市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机关纪委,主要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

二是明确任务目标,压实整改责任。市局党委紧盯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逐人逐事进行剖析研究,结合实际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限定整改时限,并制定印发具体整改方案。同时,明确“具体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整改、系统治理整改”的整改原则,建立“一个具体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个牵头部门、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的“五个一”工作机制,提出“问题原因未查清不销号、整改不到位不彻底不销号、责任人员未问责追责不销号、巡察组不认可不销号、党员群众不满意不销号”的整改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三是强化统筹协调,序时推进整改。期间,市局党委专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5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项,并多次在党委(扩大)会、周调度会、月度讲评会上作出强调部署。建立巡察整改成员单位“旬例会”制度,先后召开7次“碰头会”研究会商,刊发3期《工作专刊》通报整改进度质态。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不够鲜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派出所主防工作,全面开展派出所工作标准化建设,制定下发《盐城市公安局关于完善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推进派出所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以及派出所权责清单、基础信息采录清单、办理刑事案件范围规定“三张”清单,为基层派出所提供工作指引。二是狠抓派出所警力配备,持续推动市县公安机关警力向派出所下沉、派出所警力向社区前置,全面落实“派出所警力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比、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比均不小于40%”要求,深入推进城区“一区一警两辅”和农村“一村一辅警”要求。三是深化派出所勤务机制改革,制定出台派出所工作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明确全市20人以上以及15人以上且辅警力量充足的派出所实行“两队一室”运行模式,在农村地区探索建立“中心所”与相邻派出所协作联动机制。

2.关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办案过程中的易发问题在平台中设立预警模型,自动比对查找执法过程中的瑕疵不足,及时督促主办单位加快推进办理。二是在全市部署开展涉企案件挂案清理工作,梳理排摸涉企案件底数、查阅在侦挂案卷宗,清理涉企挂案,主动查办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违法行为。三是制定出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八项措施》,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发布。四是实行涉企业务“联办专窗”“一窗受理”,明确专人负责“联办专窗”的业务受理、审核、审批工作,并严格7个工作日一次办结要求,对办理情况回访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办理时限符合规定要求。五是扎实开展“一警365•亲清在一企”服务发展行动,全体民警挂钩服务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进一步做优做强“企有忧•警快办”品牌,该项工作在今年2月荣获“盐城市第二届政法改革十大创新项目”。

3.关于“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中共盐城市公安局委员会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内容,对压实工作责任、管控重点阵地、强化督导巡察进行部署,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同时,结合“队伍建设攻坚年”行动,制定《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三查三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定期自查问缺、动态抽查问实、纵深督查问效,通过查阅台账笔记、实地查看等形式,督导推进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4.关于“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结合全国“两会”安保维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等,依托城区矛盾纠纷一体化调处平安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等前沿阵地,整合公安民辅警、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力量,全面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二是紧盯社区排查发现、110接处警纠纷类警情等,综合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当事人关系网络、就业状况、纠纷调处记录等信息,搭建串并研判实战模型,根据风险等级和紧急危害程度,及时将多次报警的、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个人极端案事件的重点矛盾纠纷推送各地落实源头化解处置。三是主动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创新“警调衔接”“民调入所”“律师进所”等举措,持续推动全市矛盾纠纷一体化调处平安服务中心常态运行,探索建立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数据交互通道,充分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资源,建立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得到高效稳妥处置化解。四是在全市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统筹推进宣传教育、源头监管、道路提升、路面执法、联动共治五项攻坚,基本摸清全市电动车底数基数,有力提升上牌率和守法率,压降减少事故数和亡人数。五是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积极推进优化交安设施,增设科技设施,强化安全宣传。六是制定《2023年盐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点》,按计划有序推进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责任体系。

5.关于“重点治安问题查处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已落实完成整改,并不定期组织进行暗访检查,坚持违法犯罪零容忍态度,全面净化社会环境。同时,进一步加大“黄赌”问题的常态化暗访力度,结合专项行动,组织集中打击收网行动,确保长治长效。

6.关于“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运用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健全案件沟通协商机制,牵头召开公检联席会议21场,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二是出台刑事审核工作考核办法,开展考核评估并挂网通报,倒逼刑事审核民警把好案件法律关、质量关、出口关。三是建设案件智能审核辅助系统,搭建执法问题智能监督预警模型,实现人工阅卷到智能阅卷的跨越。四是组织开展全市法制员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对全市200余名法制员进行专题授课。五是通过案管巡查、专项检查和异常数据核查等方式,对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情况进行审查整改并每周通报,预防和减少执法偏差。同时,制定出台《重大、疑难复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集体会商工作规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工作实施细则》《道路交通事故复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减少经复议复核后重新认定等情况。

7.关于“11、12项执法司法顽疾整治不够到位”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动各地受案中心建设工作,全市11个县级公安机关均已成立受案中心并设立专门警情监督岗位。二是建立受案立案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对受立案情况开展全流程、智能化监督巡查,市局案管中心常态对警情、案件、场所等执法要素进行网上巡查。三是开展规范现场执法提升警务效能“清源”活动和取保候审案件专项整治“清风”行动。四是部署执法安全管理“六个一”活动,切实加强对执法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督管理。

8.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早筹备、早发动、早部署,今年3月初即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全国、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任务。二是结合新时代反腐倡廉和公安队伍建设要求,制定印发《2023年度全市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要点》《2023年度盐城市公安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2023年度盐城市公安局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从严管党治警的政治责任。三是结合“510”警示教育月活动,召开市局警示教育大会,并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正风肃纪”专题教育、各级党组织上好廉政教育党课等“七个一”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强化全警明纪法、知敬畏、守底线。四是加强廉政教育阵地建设和运用,更新市局警示教育基地布展内容,分批组织新入职民警、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和各地各部门共22批1350余人次赴市局警鉴馆现场接受教育。实时编发《盐城警鉴》手机报28期,推动廉政教育零距离、全覆盖、常态化。

9.关于“日常监督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巩固深化盐城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充分发挥专责监督、职能监督、专门监督、管理监督责任,主动接受上级监督、社会监督,积极支持派驻监督,有效整合监督资源、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效,精准发现解决队伍问题苗头,严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经验做法得到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耀光批示肯定,并要求省公安厅和各市公安局学习借鉴。4月27日,市局举行第七届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聘任仪式,进一步建强外部监督队伍。二是市局每季度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对发现问题实时进行通报,下发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通知书,对照纪法标准,严肃问责相关人员。三是坚决贯彻执行严禁违规吃喝、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等铁规禁令,严密高效抓好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期间,累计对全市公安民警辅警开展酒精测试抽查2600余人次,未发现违规饮酒情形。

10.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印发市局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关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效的通知》,持续纠治“四风”问题。二是对全市公安机关配备公务车辆的单位“一把手”专门下发纪律提示单,加强公务用车规范使用管理提醒。三是严格执行《盐城市公安局机关公务接待用餐管理暂行办法》《盐城市公安局经费报销指南》所明确的公务接待报支范围、流程及报销标准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四是组织市局机关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全警严格执行的责任意识。

11.关于“保密工作有隐患”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定密制度,不断规范定密管理。二是结合全市公安机关保密宣传月活动,开展保密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整改保密问题隐患,切实提高广大民辅警保密意识,筑牢保密安全防线。

12.关于“机关管理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强化发文审核,规范公文登记,切实堵塞工作漏洞。

13.关于“经费收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市局工会账户的开立工作,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二是严格执行《盐城市公安局经费报销指南》所明确的报支范围以及会议费、培训费范围、流程及报销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14.关于“招投标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实施前的调研论证,围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经济性与实效性,科学制定可行清单,确保每个项目规范、有序、协调、高效开展。二是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优化完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盐城市公安局机关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盐城市公安局涉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盐城市公安局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全面加强采购活动内控监管。三是全面加强项目实施管理,采取过程监督与程序审核相结合、现场参与项目建设与审查送审项目资料相结合等措施,严格对照合同条款,逐条逐项全程跟踪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建设质量,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目标。四是严格审计监督,坚持事后审查与事前、事中监督并举,认真组织对建设项目的开工前审计、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五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每个项目都建立“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专门抓、项目专班具体抓”的项目管理体系,严格实行工作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每季度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不足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六是开展项目建设管理专题培训辅导,定期邀请专家围绕政府采购业务进行授课,常态组织采购单位经办人员学习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不断提升项目实施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15.关于“工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各建设单位对政府采购档案工作设置专人专岗,建立规范科学的档案室,并按照政府采购档案目录要求统一建档,完成从立项、招标、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审计结算、付款等全过程的项目归档资料,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二是对各建设单位的采购项目各阶段的档案,明确由市局档案室统一收集归档。

16.关于“政治理论学习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问题坚持即知即改,在2022年9月23日、12月14日分别召开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局党委成员分别作交流发言,年内党委成员每人交流发言均达2次以上。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年初,制定印发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党委成员交流发言的规定要求。截至7月底,已组织7次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安排14名领导干部作交流发言。

17.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市局党委议事规则,严格决策程序,不断加强民主监督。二是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指导,严格按要求抓好会中记录、会后整理,确保记录规范、程序严谨。

18.关于“政工干部配备和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以年度考核和人才干部调研摸底为契机,2023年1月至3月,通过干部选拔交流,市局党委提拔了一批政治素质较好、实绩突出的民警担任政工干部。二是继续深入研究基层班子结构,完善“一般民警正常选拔、优秀民警随时选拔、特优民警破格选拔”机制,提升政工干部选拔的额数和频率,通过进一步加强政治轮训,着力提升政工干部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步做好政工后备干部培养工作。

19.关于“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向市局机关所有党支部发放《基层党建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手册》(1套8本),督促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落实党内组织生活。二是组织人员对亭湖、盐南、开发区、盐都4个分局30个派出所和市局机关29个警种部门进行督查指导,实地查看基层党建工作、组织生活会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开办市局党务干部培训班,分批组织专题培训,努力提升党务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夯实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

20.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部署要求,落细落实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按照“年度民主评议优秀党员一般不超过支部党员人数三分之一”规定标准完成民主评议工作。

2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结合2022年度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对市局33个基层党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少数单位党组织的组织活动形式不够丰富、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够浓、会议记录不够规范等问题并限期整改,督促有关警种部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 、统一党员活动日等组织生活制度。

22.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认真组织党员发展对象参加党的基本知识的培训,严格标准条件,优中选优,第一批发展党员3人。二是举办市局机关党务内勤培训班3期90余人次,围绕党务台账整理、智慧党建平台操作等方面开展实务讲座,并组织参训人员赴阜宁红色教育基地现场观摩教育。

23.关于“提拔任用干部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干部任免事项均以市公安局名义发文”问题,已落实整改。二是加强干部提拔任用规范化、严肃化,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开展干部选拔工作,会前预审、会后备案,对有信访举报的暂缓任职。

24.关于“干部选拔晋升缺乏统筹谋划”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市局干部培养总体规划,有计划、按步骤的开展科级干部选拔工作,今年上半年开展科级干部选拔1次、三级高级警长以下职级选配1次,两次研究人数均在市局民警总人数的12%以下。

25.关于“科级干部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规范干部提拔任用,建立优秀青年干部人才库,今年新提拔交流科级干部154名,配备率上升5.7%。

26.关于“持续推进巡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对上轮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形成专项报告报市委巡察办。二是组织专人赴响水、大丰、建湖、盐都等县区局和市局部分警种部门,实地调研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推动省市专项审计整改、市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体推动、相互促进、相互印证、确保效果。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建设人民满意110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截至7月底,对全市110接处警和车驾管、户政、出入境等执法服务对象发送访评短信146.5万余条,110接处警整改后满意率达99.83%,窗口整改后满意率达99.99%。对交办的3037件不满意事项逐一跟踪整改,累计问责民警74人、辅警51人。

2.关于“对‘关键少数’监督不够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谈话机制,3月底,市局领导对市局新任职科级干部逐个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加强对民警日常监督,更新完善民警个人重要信息情况,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民警廉洁从警情况。三是召开全市公安纪检部门工作交流会,分析研判公安系统权力运行突出风险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环节,交流加强针对性监督的经验做法。四是结合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建议》,聚焦履行主体责任、权力监督制约、队伍作风建设等方面开展集中整改工作。

3.关于“领导干部交流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坚决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推进领导干部交流情况纳入对县绩效考核,对存在年内必须交流未交流情形的进行及时扣分,目前各县(市、区)局班子成员中已对7名符合必须交流条件的干部进行统筹交流。

三、下一步计划

当前,整改工作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的标准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一是坚持政治建警,持续筑牢忠诚警魂。牢牢把握“公安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属性,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警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聚焦目标要求,推进整改彻底到位。坚持把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正在整改之中的,督促职能部门加大整改力度,按照既定要求、时序进度,有力有序、弛而不息地推进整改落实;对整改取得初步成效、但仍需长期坚持的,进一步细化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主体等工作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紧盯关键措施和重点环节,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坚决贯彻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方针,强化党领导一切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建强各级党组织,完善新时代盐城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和民警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切实拧紧管党治警责任链条,形成全面抓、逐级管、共同治的生动局面和良好态势。

四是注重统筹兼顾,全力抓好当前工作。以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为重点,坚定不移、更加主动地扛起公安机关主责,全力做好风险隐患防范,扎实抓好系列安保维稳,组织开展“盐靖·2023‘夏安攻势’百日行动”,大力推动“盐靖·反诈风暴”专项行动,以“钉钉子”精神和“细致、精致、极致”要求,着力在构建现代警务机制、创新社会治理上取得更大突破,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盐城新篇章中实现更大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 83220596;邮政信箱:盐城市亭湖区平安路9号盐城市公安局720办公室(机关纪委);电子邮箱ycgaxc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