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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公安局关于宣布3名外国人
居留许可作废的公告

来源: 市公安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1-29 17: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宣布以下3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起算。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KHANLOSANKHAKIM,男,吉尔吉斯斯坦国籍,2007年10月29日出生,护照号码PE0775594,居留许可号码103492131,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10月7日。

2、TOKTARBEKALIMZHAN,男,哈萨克斯坦国籍,2005年6月14日出生,护照号码N14182983,居留许可号码102920255,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4月3日。

3、ZIATDINOVAALIIA,女,俄罗斯国籍,2000年6月17日出生,护照号码766189777,居留许可号码102920208,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3月10日。

盐城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