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未领取事故车辆公告
     来源: 市公安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0-20 16:55  
    
    
下列车辆系我支队相关大队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未领取的事故车辆,共计4辆。请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到所属大队领取。逾期仍未领取的,我支队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涉案车辆公告表(第135批事故扣车)
盐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0月20日
 20251014涉案车辆公告(第135批事故扣车).xls
20251014涉案车辆公告(第135批事故扣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