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物品不要放在车里,可能会“爆炸”
来源: 市公安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10-13 11:36
1、电子产品及充电宝。充电宝电池不具备稳定性,容易引起自燃。另外,手机、平板电脑等大部分电子产品用的是锂电池,在较封闭和高温环境下很可能发生鼓包,甚至爆炸。尤其是一些采用不合格或翻新电芯的劣质充电宝,更为危险。
2、打火机。普通打火机主要成分是液态丁烷,易燃易爆。室外温度在30摄氏度以上,车辆经过暴晒后,车内温度会高达六七十摄氏度,极易引发打火机爆炸。因此打火机不要放在车内,尤其不要放在仪表盘等太阳光直射的地方。
3、罐装喷雾。发胶、剃须泡沫、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罐装喷雾,若在车内暴露于阳光下,罐内气压会迅速上升,一旦超过罐体耐压强度,就会发生猛烈爆炸。
4、矿泉水瓶、水晶球、眼镜。这类具有凸透镜效果的物品,若放置在车内阳光直射处,会像放大镜一样聚集光线,长时间照射容易引燃车内可燃物。5、碳酸饮料。碳酸饮料中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碳,受热容易膨胀,若此时还将汽水来回晃动,瓶内压力不断增大,有爆炸风险。
6、液态香水。香水的酒精浓度通常在40%-80%,高温密闭条件下会加速挥发,遇热源或明火极易燃烧,进而引发车辆起火。此外,在太阳暴晒的情况下,香水瓶可以形成类似放大镜的聚焦效果,若聚焦在易燃物品上将产生火灾风险。
1、小火快灭。轻微烟雾或局部小范围起火时,可用车载灭火器进行扑救,或用灭火毯、沙子覆盖火源。2、中火阻氧。若火苗从缝隙中蹿出,切勿直接打开引擎盖,应先开一条小缝喷灭火剂,确认无烟后再清理,避免氧气突然涌入引发爆燃。3、大火速逃。若火势无法控制或无法自行灭火,应立即远离车辆,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求助并警示周边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