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现对HAKIMOVPAIGHOM等3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事项公告如下:
1、HAKIMOVPAIGHOM,男,塔吉克斯坦国籍,2005年4月15日生,护照号码:404096554。该人以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外籍留学生名义,向盐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申请取得第1042386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7月5日。目前该人已退学,未按规定至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注销居留证件。
2、NGUYENTHIANHNGOC,女,越南国籍,2005年12月6日生,护照号码:P03243124。该人以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外籍留学生名义,向盐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申请取得1042385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9月10日。目前该人已退学,未按规定至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注销居留证件。
3、ARSLANOVAFIRUZA,女,土库曼斯坦国籍,2005年3月3日生,护照号码:A2088577。该人以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外籍留学生名义,向盐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申请取得1042385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7月5日。目前该人已退学,未按规定至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注销居留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现对HAKIMOVPAIGHOM所持的第104238631号居留许可、NGUYENTHIANHNGOC所持的第104238520号居留许可、ARSLANOVAFIRUZA所持的第104238549号居留许可予以宣布作废,宣布作废决定将于2026年4月26日起生效。
盐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