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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湖县看守所在押人员肖为祥
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来源: 市公安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5-07 08:48

罪犯肖为祥,男,1981年6月21日生,户籍地为建湖县恒济镇强为村,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建湖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刑期于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现在建湖县看守所留所服刑。因肖为祥患有酒精性肝硬化失代偿期、食管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等严重疾病,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月9日之前向本局反映。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联系人:董警官

电 话:19825989388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平安路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