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一名11岁男孩网购高锰酸钾、硫磺粉等化学品在家做实验时发生爆炸,面部及双手被严重烧伤。而这些化学品,均属于国家明令管制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无独有偶。去年4月,广州荔湾区一名15岁男孩在家进行化学实验时发生爆炸,导致眼部和腹部严重烧伤,手部截肢。而男孩使用的化学品材料以及实验器材,同样为网购获得。
这些案例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
近几年,在校学生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的情况偶有发生,该类实验极易造成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此类行为风险高、危害大,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罚,既耽误学业又影响前途。
警方提醒:
1、不私自通过任何网络平台、线下渠道购买、获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实验所用危险化学品一律由学校统一采购管理。
2、不利用含有易制爆化学品成分的日常生活物品用于实验,此类物品只能为医疗、农业等正常生活所用。 3、不拍摄、传播危险爆炸实验视频。 4、发现违法买卖、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开展制爆实验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律链接: 非法买卖、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第一百零七条:个人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含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食品添加剂、药品、兽药、消毒剂等生活用品除外)的,由公安机关没收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