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国务院令〔2026〕第841号)和国家移民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的办法》的公告(2026年第6号)有关要求,盐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按要求即日起集中开展我市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工作。
本市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须知.docx